内容摘要:7月 9日,“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律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来自内地和港澳地区的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参加了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爱诗在致辞中表示,二十年来,“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落实,把中央和特区的关系、香港的法律地位、特区政府架构等建立起来,香港继续繁荣稳定,社会不断进步,法治健全,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落实,民主政制循序渐进,对外事务发展良好。同时,“一国两制”是崭新尝试,“一国两制”越发展,基本法实现越深入,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多,急需构建一套适应“一国两制”要求,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核心,符合香港实际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一国两制;特区;外交;香港回归;广东省法学会;基本法;袁国强;中央政府;法律服务;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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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律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来自内地和港澳地区的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参加了研讨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爱诗在致辞中表示,二十年来,“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落实,把中央和特区的关系、香港的法律地位、特区政府架构等建立起来,香港继续繁荣稳定,社会不断进步,法治健全,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落实,民主政制循序渐进,对外事务发展良好。同时,“一国两制”是崭新尝试,“一国两制”越发展,基本法实现越深入,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多,急需构建一套适应“一国两制”要求,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核心,符合香港实际的理论体系。
做好涉港外交条法工作
涉港外交条法工作是涉港外交领域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在会上作了“做好涉港外交条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主旨报告。徐宏表示,回归二十年来,中央政府通过适用多边公约、授权特区与外国商签双边协定、开展司法合作等范式,协助特区构建对外法律合作框架;支持特区打造“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成功推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常设仲裁法院在港设处或开展活动。
据介绍,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共办理多边条约适港220余项;授权特区对外谈判、签署、修订投资保护、民航、司法协助等各类双边条约400余次;协助特区办理反腐败、人权、劳工、环保等领域的履约事务550余次;审查同意特区就2300余起案件与外国开展司法协助。徐宏表示,这些数据是从外交条法层面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生动例证。
徐宏还特别提到,在涉港外交条法工作中,需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同时,也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回归二十年来,涉港外交条法工作为特区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维护特区长期繁荣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粤港法律及仲裁专业合作
内地企业积极扩大对外跨境投资与经营。在国家大力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对国际商贸投资法律环境和投资环境多加了解,做好各方面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在这方面,香港储备的专业人士有条件为内地企业提供多元化高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