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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2014年06月20日 09: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亮 字号

内容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6%和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关键词: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共交通;建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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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6月19日电 记者杨亮19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6%和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目前我国增值税按6%征收率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按4%征收率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此外,目前我国设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还包括3%和5%两档。征收率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征收率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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