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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权战略的形成
2016年06月08日 09:3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付子堂 字号

内容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仅意味着新的发展思路、发展布局和发展格局的确立,就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而言,还意味着新发展权战略的形成。一、发展与发展权互为表里密不可分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序言载明:“发展是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全面进程。三、对发展权的新需求赋予发展权以新内涵中国是《发展权利宣言》的积极倡导者,生存权和发展权被视为首要的基本人权,这是中国人民基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在人权问题上形成的基本观念,也符合人权发展的理论逻辑。总之,只有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才能保证发展理念、发展布局和发展格局朝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发展权利需求的道路前进,才能使社会发展与人权的保障同步,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关键词:人权;发展权利;宣言;发展成果;发展理念;发展权是;人民;共享;协调;文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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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仅意味着新的发展思路、发展布局和发展格局的确立,就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而言,还意味着新发展权战略的形成。

  一、发展与发展权互为表里密不可分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序言载明:“发展是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全面进程。”显然,“发展”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的变化过程。而“发展权”乃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享受并应得到尊重的要求发展、实现发展及享用发展成果的基本权利。《发展权利宣言》申明:“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人应成为发展权利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

  发展是一个哲学概念,而发展权是人权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是人之为人所应享受的最基本的权利。发展的主体涵盖万事万物,而发展权的主体指向人。《发展权利宣言》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体”。

  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发展权是一个静态存在。趋“善”趋“好”的变化是发展的本质。发展权一方面是对发展现象的确认,另一方面,通过静态的法律权利授予,将其从应然层面上升到实然追求。

  可见,发展是发展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发展权是在法律上对发展的诉求,以对发展的实际发生和发展成果的实际享用为核心。

  二、发展权具有协调各类权利的功能

  《发展权利宣言》以国际人权宪章为基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一起,共同构成了“国际人权宪章”,将人权从西方自然法学派所探讨的应然层面落到法定层面,给予人权现实上的关照。按照两个公约所确定权利内容的不同,人权被划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发展权则涵盖这两大类的所有人权内容,是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一个固有组成部分。因此,发展权是一项综合性人权,其它各项人权随着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正日益汇聚到发展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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