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央广网济南9月 8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收养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已结束公示期。根据这个暂行办法,山东省将建立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可通过网络选择收养儿童。收养人还要进行收养评估,包括收养能力评估、融合期调查和收养后回访。其中,收养能力评估主要包括收养申请人个人和家庭基本状况、收养动机目的和养育安排等。收养后回访指收养登记后,对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共同生活的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打拐解救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重新发布公告。
关键词:山东省;信息系统;收养登记;抚养;征求意见稿;弃婴;父母;融合;收养能力评估;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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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济南9月8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收养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已结束公示期。根据这个暂行办法,山东省将建立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可通过网络选择收养儿童。
根据“暂行办法”,可送养儿童信息将录入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今后家庭想领养子女,不用到处奔波,直接上网就能得到信息。收养人还要进行收养评估,包括收养能力评估、融合期调查和收养后回访。其中,收养能力评估主要包括收养申请人个人和家庭基本状况、收养动机目的和养育安排等。融合期调查是指在办理收养登记前,对收养关系当事人融合情况进行评估。收养后回访指收养登记后,对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共同生活的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打拐解救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重新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打拐解救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方可进行融合或办理收养登记。
根据“暂行办法”,申请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孤儿;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收养申请人应当接受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