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江西鼓励名人故居“变身”非国有博物馆
2017年12月11日 10:22 来源:新华社 作者:袁慧晶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南昌12月 10日电(记者袁慧晶)为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江西出台政策提出,非国有博物馆可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金融政策支持.记者了解到,“十二五”以来,江西非国有博物馆从零起步,增长迅速,截至目前,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已有26家,但也同时存在非国有博物馆制度不健全、持续运营困难等问题。根据《江西省文化厅关于推动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此外,江西还鼓励和支持地方利用闲置房产、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商业老字号、工业遗产以及传统乡土建筑等作为馆舍设立非国有博物馆.

关键词:非国有博物馆;江西;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经营活动;税收优惠;文物;金融政策;支持;登记

作者简介:

  新华社南昌12月10日电(记者袁慧晶)为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江西出台政策提出,非国有博物馆可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金融政策支持;馆内藏品应真实可靠并来源合法,不得从事文物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以来,江西非国有博物馆从零起步,增长迅速,截至目前,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已有26家,但也同时存在非国有博物馆制度不健全、持续运营困难等问题。

  根据《江西省文化厅关于推动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申请相关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税收、投融资服务等优惠政策;非国有博物馆比照国有博物馆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土地、税收、规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用电、用水、用气、供暖价格执行当地居民标准。

  此外,江西还鼓励和支持地方利用闲置房产、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商业老字号、工业遗产以及传统乡土建筑等作为馆舍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支持在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园区内,在符合规划布局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建设非国有博物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