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991年俄罗斯独立以后,中俄围绕能源问题展开了长期的谈判,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关键词:能源合作;历史考察;现实意义;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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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俄罗斯独立以后,中俄围绕能源问题展开了长期的谈判,并取得一定的成效。2014年5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签订总价达4000亿美元、为期30年的《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将中俄能源领域的合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而有关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项目也或将启动。但纵观两国二十余年就能源展开的交涉可见,中俄油气合作在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值得反思和总结的地方。考察中俄能源合作的历史进程,审视其经验与教训,对深入理解和进一步推动中俄能源领域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一、中苏能源合作的简要回顾
新中国成立之初,能源工业基础十分薄弱,既缺乏资金、器材设备,也缺乏相应技术。1949年新中国石油产量仅为12万吨(其中包括5万吨的人造油)。[1]经济恢复、大规模军事行动的开展(抗美援朝战争)、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推进导致石油需求急剧上升。新中国一边迅速开展大规模的地质勘探和钻井工作,着力恢复和加强石油工业,一边积极寻求外援,加强对外石油贸易和合作。由于西方国家对新中国采取经济封锁,苏联成为中国石油进口和合作的主要对象。1950年中国与苏联签署《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正式确立同盟关系。良好的政治关系促进了两国能源领域的合作。苏联通过参与中国的能源项目、供应能源设备、培养能源技术骨干、开展石油贸易等形式对中国能源工业建设给予帮助。
1950年3月27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创办联合的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的协定,协定有效期为30年,旨在中国新疆寻觅、探测、开采及提炼石油及煤气。[2]苏联还参与援建了兰州炼油厂第一期工程,中国政府力图借助苏联的资本及技术为中国的石油资源开发提供助力。[3]在苏联帮助下,不仅新疆原油产量开始迅速增加,新中国也获取了大量石油工业所需的设备和器材。从1950年起,大量苏联专家来华帮助新中国开展石油勘探、油田开发和人造石油的恢复和建设工作,新中国开始学习苏联的技术与管理经验。据统计,1950~1960年,根据石油工业各个发展时期的任务,中国先后聘请了434名苏联专家、技术人员及工人具体地帮助中国发展石油工业,同时聘请苏联专家到中国石油院校任教,以及派遣一批技术人员、留学生、进修生、实习生到苏联进行考察和学习。[4]
直接进口苏联石油资源也是中苏能源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49年,中国就从苏联进口了超过自己产能(12万吨)的石油。1950~1954年,苏联是唯一向中国出口石油的国家,至1962年之前,进口苏联石油一直维持着很高比重,绝大部分年份超过75%。[5]至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大庆油田的投入生产,新中国实现了石油的自给,加之中苏矛盾日益加深,中苏关系走向破裂直至对峙,中国从苏联石油进口量也随之急剧下滑,两国间的能源合作最终陷入停滞。80年代以后,随着中苏关系的改善,两国在能源上的合作也缓慢恢复。
回顾中苏石油合作历程可知,当时的中国是一个依存度很高的石油净进口国。新中国成立后至中苏关系破裂前,中苏的石油关系深嵌于两国间的政治关系和国家战略目标之中。两国在石油领域开展了积极的技术交流、合作以及贸易往来,这为新中国的经济恢复、发展以及国家安全获取了极为重要的石油资源和相关技术支持。
二、中俄能源合作的发展历程
苏联解体后,中苏关系平稳过渡到中俄关系,两国的能源合作随之展开。总的来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起步(1992~1999年)
1992年8月,中俄石油生产和开发部门进行了首次接触,就中俄石油开采领域的合作前景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彼时,刚刚独立的俄罗斯深陷经济危机之中,寻找石油市场、增加能源出口成为其缓解经济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1993年起中国转变为石油净进口国,对进口石油的需求日益加强。
1994年俄罗斯率先提出与中国合作铺设石油管道,随即中俄两国石油企业开始探讨从俄罗斯向中国铺设输油管道的可能性,并签署《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会谈备忘录》,开始了两国能源公司关于修建“安大线” 的正式商讨,从而开启了中俄油气合作步伐。同年,两国代表开始就有关向中国修建输送天然气的管道项目开始谈判。1995年中石油与俄能源部签署《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俄罗斯联邦燃料能源部合作备忘录》,明确了两国加强石油和天然气领域全面合作的意向。1996年叶利钦访华期间,中俄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议》,正式确认中俄原油管道项目。1996年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委员会成立,为中俄能源合作提供了机制保障与沟通平台。此后,双方签署了一系列有关能源合作的备忘录,加快了中俄能源合作的进程。至1999年底,中俄双方完成了对开展中俄原油管道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
1992~1999年,两国能源关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变化,两国就能源问题进行的交涉,一方面围绕管道建设论证开展,另一方面围绕油气购销进行。自1992年以来中俄石油贸易逐步得到发展,但贸易量水平较低,且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石油主要是成品油。20世纪90年代中俄实现了“互视为友好国家”、“建设性伙伴关系”、“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提升的三次定位,积极、稳定的政治关系推动了中俄能源部门的合作,尽管两国石油贸易水平很低,但呈逐步增长的趋势,但围绕管道建设开展的对话尚未能从总体上勾画出两国能源合作的长远图景。
(二)积极推进(2000~2008年)
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中国对能源的需求迅猛增加,对国外进口石油的依存度越来越高,尤其是中国海外石油主要来源的中东局势不稳,中国的海外石油供应与运输安全不断受到威胁。2001年中国宣布实行能源多元化的政策,对中俄能源合作秉持更为积极的态度。同一时期,随着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和石油资源的不断增值,俄罗斯作为重要石油出口国的地位明显加强,贯彻油气出口多元化方针。2000年,中俄两国签署了多个关于合作开发油气的文件,其中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俄罗斯联邦能源部管道运输公司及尤科斯石油公司关于中俄原油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谅解备忘录,以及向尤科斯公司购买30万吨西伯利亚原油的购销合同。2001年,中俄两国签署了《关于继续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2002年4月,俄罗斯总理访华期间原则上与中国就石油管道问题达成协议,计划在2003年开工建设从俄罗斯安加尔斯克到中国大庆的所谓“安大线”,其后,日本的介入促使俄罗斯改弦易张,“安大线”遭到搁置。这一时期,中俄在油气合作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两国能源合作一直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线上。以2003年为例,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总量为200多万吨,仅占到中国进口石油总量的2%。而与此相呼应的是,同年俄罗斯出口的石油达到了2亿多吨,向中国出口的石油仅仅占到其出口总量的1%。除俄方因素外,一部分原因也在于中国对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不够重视造成的,丧失了与俄罗斯进行能源合作的先机。2004年后,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的数量开始迅速增长。2006年3月普京访问中国期间,中俄两国政府就能源领域的合作签署了包括石油与天然气管道的修建项目在内的22个文件。同年,中石油集团和俄罗斯石油公司达成组建合资公司的协议。2008年10月,中俄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节道运输公司关于斯科沃罗季诺—中俄边境原油管道建设与运营的原则协议》,标志着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石油合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三)迅速发展(2009年至今)
2009年2月,根据中俄签署的关于修建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泰纳线)中国支线以及向中国长期供应石油的政府间协议,中国向俄罗斯石油公司提供250亿美元长期贷款,俄方以供油偿还贷款。该协议的签署将中俄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逐步引向了深入和制度化,建立起一套以市场为原则的多领域长期合作,推动了双方合作由单纯的能源领域逐步扩大到整个经贸乃至国防科技等国家重要部门。至2014年5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签订总价达4000亿美元的《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则标志中俄能源合作高潮的到来。
这一时期,中俄能源合作对话机制日趋完善,形成了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以及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同时两国还都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这些机制和组织为促进对俄的能源外交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两国石油管道建设也顺利完成,中俄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呈现出新的特征,从单纯的原料进出口贸易关系发展成全面的投资开发合作伙伴。合作范围从石油、电力贸易和核电站建设扩大到了煤炭、发电站建设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能源形式,中方出资金、俄方出资源的“能源联盟”之势凸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