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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不是“商机”
2016年12月29日 09: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方凭 字号

内容摘要: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常有“变味”的情况发生。淮阴工学院商学院工商管理系组织学生为健身房发传单,且没有酬劳。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组织的实习,更令人警惕:冒充环境保护志愿者,通过拨打陌生人电话获取一些私人信息。作为学校,应当回归教书育人的本位,站在学生的立场,通过与企业的沟通,提供优良的技术实践课程,而不是把学生的劳动力当做与企业进行利益交换的“资源”。

关键词:学校;酬劳;志愿者;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淮阴工学院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传单;学生实习;组织学生;环境保护;健身房

作者简介:

  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常有“变味”的情况发生。淮阴工学院商学院工商管理系组织学生为健身房发传单,且没有酬劳;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组织的实习,更令人警惕:冒充环境保护志愿者,通过拨打陌生人电话获取一些私人信息。

  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曾下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酬劳、时间、实习的性质等作出明确规定。然而依然有学校打着“校企合作”的名义,突破规定,把“实习”当作“商机”,把学生变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将之与毕业证、学位证挂钩。

  作为学校,应当回归教书育人的本位,站在学生的立场,通过与企业的沟通,提供优良的技术实践课程,而不是把学生的劳动力当做与企业进行利益交换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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