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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史志办积极推进村(社区)志编纂工作
2015年12月28日 08:52 来源:湖北方志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夷陵区委史志办公室在参加全市乡镇(街道) 、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现场推进会后,及时向相关区级领导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深入樟村坪镇调研,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

关键词:夷陵区;社区;志编纂工作;工作;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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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陵区采取四条措施推进村(社区)志编纂工作

 

  夷陵区委史志办公室在参加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现场推进会后,及时向相关区级领导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深入樟村坪镇调研,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 8 月 28 日,全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启动会议召开,夷陵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进入实质实施阶段。

  一、争取领导高度重视

  宜昌市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推进会议后,办公室主任姚圣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计划。区委书记刘洪福明确指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地方志书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编纂地方志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文化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规划,严格部署,积极落实。

  时任区委副书记、区长卢斌批示:村(社区)修志是“堡垒型修志”,十分重要。此方案(《夷陵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方案》)要明确时间节点、专项队伍、经费保障,确保此项工作对历史、现实和未来负责。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办公室主任刘传钢强调:编纂村(社区)志是保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村级资料的最佳载体,我们要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功在当代、惠泽后世”的精神财富。

  副区长饶玉梅在全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启动会议上强调,区财政对每个村(社区)补助 2 万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要确实按照 1 : 1 配套补助工作经费。

  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

  区委史志办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省、市关于开展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相关文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统一认识。深入小溪塔街道、分乡镇、樟村坪镇调研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情况,总结修志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起草《夷陵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方案》,以夷志委文〔 2015 〕 3 号文件形式下发至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积极与区政府办、区财政局沟通,将领导的意见落实到夷政办发〔 2015 〕 39 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方案》《通知》明确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2020 年基本完成全区 171 个行政村、 19 个社区志书编纂出版工作;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试验区管委会;时间节点是:下限统一定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限不作统一规定。《方案》《通知》还明确经费保障、方法步骤等内容。

  三、做好示范引领引导

  夷陵区村(社区)志编纂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投入巨大。夷陵区决定以示范引领方式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一方面,总结推广樟村坪镇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经验。樟村坪镇于 2006 年在启动镇志编纂工作的同时启动了村(社区)志、部门志编纂工作。至 2015 年 8 月,已有 9 个村出版了村志,剩余的 6 个村(社区)也基本形成了初稿,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准备出版。樟村坪镇通过落实编纂机构、责任、保障提高认知强化领导,通过全面动员人人参与、广泛收集资料为村(社区)志编纂打好基础,通过合理安排篇目结构、突出地方特色、坚持“三审”出版保障程质量等经验在全区村(社区)志启动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在全区范围内起到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也化解了部分乡镇对做好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畏难情绪。另一方面,返聘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宜昌县志( 1979 - 2001 )》执行主编徐敬河担当业务指导,目前,他已经拟订了村(社区)志编纂篇目,区委史志办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近期定稿后传至各村(社区)参考。另外,区委史志办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提出先选择 1 - 3 个进行试点,再分批推进的建议。

  四、切实落实工作保障

  在村(社区)志编纂工作中,夷陵区真金白银落实工作保障。

  落实工作专班,保证有人做事。按照“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全区各责任主体制订硬制度,至少落实 1 名班子成员主抓,选派或聘请 3 ~ 5 名文字功底厚、了解本村(社区)历史、热爱史志事业、乐于奉献的人组成修志工作专班。

  落实经费保障,保证有钱做事。夷政办发〔 2015 〕 39 号文件明确: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及出版经费采取区镇两级财政补助、村(社区)自筹、企业或个人赞助等多种渠道解决。区财政对每个村(社区)补助 2 万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按照 1 : 1 配套补助。区乡两级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分两次拨付区级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将区级补助与本级补助统筹按工作进度拨付到村(社区)。

  落实规划和方案,保证有章可循。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区政府文件和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的工作方案要求,科学规划,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区委史志办公室备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本地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落实业务指导,保证有能力做事。由于乡镇、村一级没有专门的修志机构,缺乏专业人才,区委史志办公室要加强业务培训,搞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的工作专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抓好本辖区内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办,经常性地深入村(社区)现场指导,帮助解决业务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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