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强调,虽然稿酬所得税计税方式有其不合理之处,但在现行的个税体系下,单独调整稿酬所得税不太可能。
关键词:受访者;稿酬;经济发展;所得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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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受访者直言稿税扣除标准与经济发展不相宜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强调,虽然稿酬所得税计税方式有其不合理之处,但在现行的个税体系下,单独调整稿酬所得税不太可能。“这样不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还会产生新的问题”。他表示,目前仍应加快个税改革步伐,逐步推进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计税方式,才能调整作家稿酬所得税计征的不合理之处。
近日北京市政协委员、当当董事长俞渝的一份提案“激发文化活力减免作者稿酬所得税”引发热议。提案中指出,800元的稿酬所得税起征点已35年没做过调整,严重影响了广大文字工作者的创作热情。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35.0%的受访者认为目前稿酬所得税起征点较低,53.7%的受访者表示稿酬所得税扣除标准与经济发展不相宜。面对此种情况,49.7%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快个税改革步伐,65.1%的受访者表示应该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来增加作者收入。
受访者中,63.7%的人曾收到过稿酬,27.6%的人是以稿酬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