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4月21日至28日,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陈宝生带队深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对行政学院系统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开展调研。
关键词:行政学院;调研;四川;贵州;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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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至28日,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陈宝生带队深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对行政学院系统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开展调研。
自2009年12月《国家行政学院条例》颁布以来,各地行政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开拓进取,有力地推进了行政学院事业的健康发展。在重庆期间,陈宝生一行认真听取了重庆市行政学院和黔江、巴南、江津区、忠县、酉阳县行政学校贯彻《条例》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渝北区行政学院实地察看。在四川期间,听取了省行政学院和宜宾、绵阳、乐山行政学院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成都行政学院和都江堰村政学院,听取了崇州市和龙泉驿、金牛、都江堰区行政学校的情况汇报。在贵州期间,听取了省行政学院和贵阳、遵义、安顺市行政学院以及清镇市、红花岗区行政学校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黔东南州行政学院新校区。在云南期间,听取了省行政学院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昆明行政学院新校区和石林县行政学校。
调研中,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部分地市州行政学院、县市区行政学校总结回顾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召开全国行政学院工作会议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陈宝生在调研时指出,近年来各地行政学院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办学经验。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行政学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陈宝生强调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好行政学院的职能,发挥行政学院系统的整体优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要围绕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阶段性的基本特征、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要在培养学员公仆意识、能力提升、理论运用、科学方法训练和开阔眼界上下功夫;要把握好学院、学科、学者与学员之间的关系,加强质量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学院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业务指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强化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特、新、精、实、专”上下功夫。陈宝生要求各地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继续抓好督查,抓好业务评估,抓好经验交流,抓好各项工作的完善。
调研期间,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和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分别会见了陈宝生一行。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厅主任李季,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丁茂战,办公厅(研究室)副巡视员、地方处长范迪军等陪同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