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要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关键词:消费税;零售;税制体系;改革;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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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要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财政部专家透露,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这三项改革有望先行,消费税将成地方主力税种。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提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到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消费税究竟怎么改革,受到舆论和专家们的普遍关注。新京报记者 高明勇 实习生 李翔宇
访谈嘉宾 李炜光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
朱为群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龚成钰 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天和网创始人
如果征“零售税”,整个税制体系都得变
1、新京报: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设立的一个税种,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大部分消费税都在委托加工、生产及进口等三个环节,向经营者征税。有专家建议,把部分消费税从生产环节挪到零售环节,留给地方征收,这样可鼓励地方政府做好市场服务。国外大多实行的是“消费税”,国内和国外的一样吗?
朱为群:消费税不少国家都有,比如像美国,联邦政府没有像增值税那样的一般消费税,但是它各个州是有销售税的,这个销售税就是消费税的一种类型。每个州各自立法,各有差异,这就是地方税了。跟美国不一样,加拿大联邦政府是有一般消费税的,叫GST,即货物与劳务税,实际上就是增值税,税率很低,只有5%;每个省又有PST,即省销售税。加拿大一直在推HST,即合并销售税,也就是要把联邦的GST和省的PST合并成一个税,合并以后,联邦的GST的税基就变成省销售税的税基,用不同的税率来分税,比如,联邦政府是5%的税率,哥伦比亚省可以征7%,两个一加就是12%,它这个是税率分享。这个方法是很好,可以不再人为地去搞一个地方税出来。
2、新京报:如果这样理解,国内和国外的“消费税”也不是一个概念了?
朱为群:刚才讲的美国、加拿大的消费税,是一般的消费税,而我们国家的消费税是特别消费税。消费税要改成地方税有个思路,就是改为零售税,也就是在零售环节征,因为如果只有产地征的话,有些地方就可能没有税征,而零售是每个地方都会有的。美国各个州就是零售税,如果从消费税转换到零售税,就会涉及销售地政府和生产地政府利益重新分配。在生产地纳税的情况下,按照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分配规则,地方政府虽然拿不到消费税,但可以获得增值税的25%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他一些地方附加费,所以就会有招商引资的冲动。但消费税如果变成零售税的话,它就不再有这个积极性了,这可能是个问题,是不是会引起地方政府行为的改变,对经济是什么样的影响,还很难好好地评估。
李炜光:其实现在说的零售税跟之前的消费税已经不是一个概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