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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对15种犯罪进行规范避免“同案不同判”
2014年08月05日 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潘志贤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实习生樊周鑫记者潘志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常见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15种犯罪的量刑,予以规范。

关键词:犯罪;高院;同案;量刑;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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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生樊周鑫 记者潘志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常见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15种犯罪的量刑,予以规范。

  以往,两起案情大体相同的案件,两家法院的判决却可能“天壤之别”。新出台的《细则》对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等犯罪的数额认定和犯罪数额,进行了重新规定;对相应犯罪数额增加刑罚量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对从重、从轻处罚情节进行了规定。同时,还对部分犯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进行了修改,以进一步防止量刑“畸轻”或“畸重”现象。

  “在常见量刑情节的部分,根据河南省刑事审判实践,增加了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预备犯、胁从犯等14种量刑情节,使法官在量刑时更有依据。”河南省高院刑三庭审判员张琦说,这15种常见犯罪,占基层法院全部刑事案件的90%左右,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最密切。为它们设置具体、细致的量刑标准和规则,不仅使审判人员量刑时有步骤可循、有据可依,还能为下一步逐步实现其他罪名的规范化量刑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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