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期,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再度受到舆论关注。
关键词:财产;试点;制度;官员;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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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8月19日电 题:官员“晒”财产试点屡搁浅 学者吁加强制度保障
近期,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再度受到舆论关注。从1987年首次在中国提出,27年来,这一被称为“防腐利器”的制度,虽频频撩拨公众神经,却一直被指“雷声大、雨点小”。专家分析,作为反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国家层面应该加强制度保障,逐步推进官员财产公开,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不动产登记可破题官员财产公示?
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社会各界关心的“以人查房”,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但同时,也对个人房产信息的保护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诸如“房姐”、“房叔”等涉房腐败案件备受民众诟病,虽然,舆论对这部《条例》的反腐功效尚存争议,但民众期待,其在推进官员财产公开方面能发挥更大的震慑作用。
其实,针对官员财产公示,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要求,拟提职考察人选的收入、住房、汽车和子女配偶等个人有关事项要公开。消息一出,再度挑起了舆论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期待。
虽然备受期待,但是,近日也有媒体统计,从2009年以来,中国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但是,“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占比超50%。一些曾经广受关注的试点工作,多被媒体形容为“搁浅”或者“冬眠”,人走政息、遇到阻力、难以核实、上级叫停,这些则成了地方试点屡屡搁浅的主要原因。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官员财产公开地方试点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根本上还是改革中的利益阻挠,“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依然处于试水阶段,国家层面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系统的制度。”汪玉凯说。
如今,不动产登记工作即将迎来实质推进,这是否可解读为官员财产公开的前奏?
舆论中,一些学者也提醒,虽然不动产登记的推进可以对腐败起到震慑作用,但是,并不能简单理解,甚至夸大不动产登记在推进官员财产公示的作用。
有评论称,不动产只是官员财产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做到的反腐效果也是一种事后发现,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更重要的是以公开使得官员自纠自省,化解其腐败的动机。因此,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对反腐败的作用是间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