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司法改革试点。
关键词:合议庭;裁判;案件;上海;中院
作者简介:
(地方两会聚焦)上海晒司改成绩单:试点中院99.9%案件由合议庭直接裁判
新华网上海1月27日电(记者杨金志、朱翃)2014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司法改革试点。27日下午,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检察院负责人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晒出改革的初步成绩单。其中,作为试点法院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的案件中有99.9%由合议庭直接裁判,只有0.1%的案件被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在工作报告中说,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审判分离、责权不明、层层审批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在得到落实。例如,上海市二中院推行改革后,2014年4到12月受理并审结的8959起案件中,直接由合议庭评议裁判的有8950件,占99.9%;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有9件,占0.1%;院长、庭长4到12月共审理案件2433件,占同期收案总数的16.2%,数量同比上升18.7%。
崔亚东说,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市高院确定市二中院和徐汇、宝山、闵行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方面,试点法院建立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司法权力,规范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明确院庭长不得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此外,还建立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
而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方面,上海全年共启动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15件,其中对2起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建立法官“员额制”,按照法官33%、审判辅助人员52%、司法行政人员15%的比例设计岗位配置,首次任命了231名法官助理。与此同时,上海还完成组建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在工作报告中说,上海检察机关自去年7月起,在市检察院二分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检察院率先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上海严格推进实施检察官“员额制”,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等办案组织改革,探索全市检察机关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并成立了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