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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德国顾客最像“上帝”
2015年03月15日 13:21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因此很多经营者更倾向于和消费者之间能够不去公平交易处就尽量不去公平交易处解决问题。

关键词:德国;顾客;上帝;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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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自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便把每年的3月15号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德国消费者保护自己权益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法规,从《消费者保护法》《食品法》《日用品法》到《产品担保法》、《消费信贷法》等等,内容十分详尽。在接到投诉之后,当地消协会先派人调查,然后视具体情况,或敦促厂家作出赔偿,或者是进行大范围的调查。如果问题严重,消协还会上报到国家消费者保护部,或者通过其影响力推动议会修订法律。在这个健全的体系下,德国消费者无论是购买食品、家电,还是购房购车、看病旅游,甚至是存款贷款、投资理财等,其应有的权益都能够得到保护。

  德国观察员薛成俊:德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架构方面,都非常健全,在保护措施的具体执行当中也非常到位。德国不仅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而且还有专门的部委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从政府的层面对消费者来进行保护。除此之外,德国各地都有消费者保护协会,消费者如果遇到问题,可以直接打电话或者登门咨询,保护机构会给出一些建议,并且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后的两周之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退货,有一些特殊商品除外,如包括奶粉在内的婴幼儿食品,顾客一旦购买之后,一概不能退换,因为德国对食品尤其是婴幼儿食品的安全控制非常严格,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德国,“顾客就是上帝”的说法毫不夸张,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也存在一些过度维权现象的产生,给一些商家特别是小本生意的商家带来了很多问题,甚至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再来看日本,日本是较早通过系统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之一。1968年日本颁布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基本法》对消费者的自我保护、防止哄抬物价和抑制通货膨胀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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