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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党校关于2015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08日 08:44 来源:天津市委党校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您当前的位置:各有关部门: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津党校〔2015〕1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今年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键词:天津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职称;市委党校;民主评议

作者简介:

  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 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津党校〔 2015〕 12号 )相关规定 ,现将我校今年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15年申报职称人员从我校 OA办公网下载各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按照表内所列项目,如实录入业绩成果、签署承诺书,并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见附件 1)、 《市委党校 2015年职称申报工作进程表》 (见附件 2)做好职称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

  二、 根据相关专业评审标准,各 部门考核推荐组 初审本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材料,并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 考核推荐组 由部门领导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申报人需回避) , 原则上 不少于 5人。如上述两部分人员不足 5人,经处务会研究,决定补充人员,达到 5人 。申报人员的部门民主评议得票数须超过参会人员的赞成票一半以上方可上报,并 统一填报《考核推荐组民主评议记录》(见附件 3)、 《市委党校 2015年考核推荐组推荐统计表》(见附件 4)。

  三、由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组成 )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审。教务处、研究生部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科研处审核申报人的科研成果情况,组织人事处主要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分别提出审核意见。

  四、请于 7月 20日至 22日,将职称申报材料送组织人事处。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2. 市委党校 2015年职称申报工作进程表

  3. 考核推荐组民主评议记录

  4. 市委党校 2015年考核推荐组推荐统计表

  5.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单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专业 技

  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2015 年 7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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