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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焕明:充分释放党内法规的制度张力
2017年07月19日 08:27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记者 陈立民 字号

内容摘要:本期《新论》邀请江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主任刘焕明,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释放党内法规的制度力量”进行讨论。

关键词:党内法规;制度;释放;张力;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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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访谈录

  本期《新论》邀请江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主任刘焕明,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释放党内法规的制度力量”进行讨论。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战略高度,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形象发生重大转变。然而,当前党的作风建设形势依旧不容乐观,如何破解作风建设的现实困境?

  刘焕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力推动党内生态的自我革新,全力对政治生态进行整肃,取得了显著实效。但是毫不讳言,当前滋生党内不良作风的土壤远未根除,官场“雾霾”并未烟消云散。由此必须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狠抓的耐心和韧性,切实推进作风建设的刚性化、常态化执行。坚持问题导向,切中时弊,抓住要害;强化刚性执行,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剑指沉疴的魄力正风肃纪、惩腐肃贪,对于敷衍塞责、罔顾百姓利益的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查办,绝不能隔靴搔痒。否则,暂时被压制住的不正之风就可能死灰复燃、反复发作,陷入反扑回潮、卷土重来、变本加厉的恶性循环的可能。

  推进作风建设,既要靠党员干部的“自律”,更离不开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的“他律”。强化群众的参政意识和监督理念,使群众意识到自身在优化政治生态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态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投身政治生态建设工作,真正使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成为揭露歪风邪气、净化社会风气的利器。

  记者: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如何全方位扎好正人控权的“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刘焕明:腐败防治系统化,应着重加大“文化、制度、组织”三大要件建设。其中,通过文化的教化和熏陶,使公务人员逐步形成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事应该做的自律、自觉的价值判断,知晓贪腐产生的严重后果,自觉树立“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行政伦理价值观,以价值理性构筑自觉内省的反腐败“防火墙”,从而形成不想腐的前馈控制和廉政自觉;通过制度的约束功能,明确具体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用规章制度具体抓、仔细抓,遏制从餐桌、住房、车轮到贺卡、月饼、土特产等各个方面的腐败,使约束权力的“制度篱笆”越扎越牢;通过组织的保障功能,全方位透视权力运行,强化过程管理,及时监督权力运行及其程序是否正当,发现违反制度的状况并加以纠正,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使腐败分子失去腐败的空间和机会,防范政治生态负向发展。

  记者: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遵循党内法规,又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用法治思维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怎样理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内部之间的关系,用法治思维管党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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