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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为了什么事“拍桌子”?
2014年06月24日 14:15 来源:凤凰网 作者:碧翰烽 字号

内容摘要:后来在一次采访中也提到:“有时候拍桌子是必要的,拍桌子比不拍桌子好。

关键词:习近平;腐败;领导干部;干部;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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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后来在一次采访中也提到:“有时候拍桌子是必要的,拍桌子比不拍桌子好。不拍不足以震慑,不拍不足以引起重视。我问当时的一个纪委副书记,300万人该得罪,还是这二三千人该得罪?他说那当然宁肯得罪这二三千人。”(人民网2014年06月23日)

   这是习近平当年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的事。1988年,习近平在厦门副市长的任上被调往福建宁德任地委书记。当时党政干部盖私房成风,很多干部盖房缺钱,就打起了以权谋私的主意。

   他到任后,决心清除这些“摆在马路边的腐败”,确定把“敢于碰硬,敢攻难点,抓反面典型,拔钉子户”作为查处的突破口,刹住这股不良风气。这里面也面临着许多难题,清房可能会涉及到二三千名干部;当时民众对这些“看得见的腐败”意见很大。

   1988年11月,宁德地委工作会议决定把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房确定为惩治腐败的突破口。据《闽东报》报道,1989年1到9月,习近平就查处441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18人,科局级77人,还涉及到2000多名官员,当时有人认为这样做会得罪当地党员干部,他却不以为然。

   习近平在地委工作会议上说:“这里有一个谁得罪谁的问题,你违纪违法占地盖房,为一己之私破坏了党的权威和形象,是你得罪了党,得罪了人民,得罪了党纪国法,而不是代表党和人民利益查处你的干部得罪了你。”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词,值得我们的领导干部思考。一个是“拍桌子”,看对谁拍桌子,对什么事拍桌子;另一个是“得罪观”,为了谁,得罪谁。包含了三大信息:

   一是反腐败态度问题。可以看到,一直以来,习近平对于腐败就是“零容忍”的态度,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党委的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要务。这样的认识与态度,是当前不少地方值得羞愧的,在发展与反腐的问题上,往往存在着糊涂认识,重发展、轻反腐,即使有的,也可能是浮在表面,不会触及实质和根本,使得一些地方腐败大案、窝案丛生。习近平担任总书记以来,一直将反腐败作为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动真格、出实招,真正凝聚了党心、民心,实现了以反腐败新成效取信于民的目标。

   二是群众观念问题。尽管清房难度很大,涉及到的干部面不小,但习近平始终认为,这是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而且从“谁得罪谁”的认识来看,绝对不能得罪人民群众。群众的利益永远是最高的。如果放在一些地方官员身上,是没有这样的群众观念的,他们可能更多地会去考虑官员这个圈子、集团的利益,从而从中获取个人的更多利益。所以在深化改革的问题上,习总书记一直提出要敢于突破利益藩篱,要啃硬骨头。

   三是责任担当问题。“好好先生”一直是官场的通病,得罪人一般是不会干的,何况要得罪那么多的人。可以想见,当时纪委是有很大压力的,甚至可能一时间思想认识不通,习近平才会拍桌子,以显示其反腐败的“零容忍”决心和态度。

   深入、仔细地解读三个方面的信息,说明一名真正的领导干部: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站得高、看得远、认得清;二要始终公正无私,装的是党、是国家、是百姓;三要永记干事创业,做老实人、干老实事。

   此前不久,李克强就曾为政策不落实、一些干部的“尸位素餐”拍过桌子,击中了当前改革的要害所在,显示了高层推进改革的决心与意志,不容动摇。

   今天,我们正处于一个全面反腐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需要一大批敢于“拍桌子”和具有正确“得罪观”的领导干部,否则是不可能突破既得利益格局推进深化改革的,是难以清除一批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的。只有建设起一支信念忠诚、人民至上、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才能更好更真地推进反腐大业、改革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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