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治理中的“制动系统”里,有一个重要的系统,那就是由法官、检察官、陪审团、律师等角色组成的国家法治系统,它们通过国家宪法、法律和制度所提供的平台发挥作用,其功能就是打消动力系统“超速”行驶的冲动,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裁决和惩罚。
关键词:治理;制动系统;动力系统;现代国家;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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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中的“制动系统”里,有一个重要的系统,那就是由法官、检察官、陪审团、律师等角色组成的国家法治系统,它们通过国家宪法、法律和制度所提供的平台发挥作用,其功能就是打消动力系统“超速”行驶的冲动,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裁决和惩罚。□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成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发布,引起了广泛而持久的关注。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四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那么,“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是什么关系?如何从理论上说明二者的关系?
国家运行的两大系统
国家治理可以类比为汽车驾驶。汽车行驶需要两套系统,即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动力系统保证汽车启动或加速,制动系统保证汽车减速或停止。一个熟练的汽车驾驶员,不仅要知道踩油门加速,还要学会利用制动系统,不断“点刹”以控制车速。
国家运行和发展也需要两个系统。动力系统是由个体的公民、有组织的政党、利益集团、社会组织、媒体、企业、学校、医院等各种社会角色或机构所组成。它们在社会互动中不断产生和制造需求,并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民意代表、立法会、政府决策和执行体系、公共舆论平台、集会或街头抗议等行动)表达诉求,提出动议,推动国家的发展和变化。制动系统也由多个子系统所构成:首先是负责维持国家秩序和安全的暴力系统(如军队和警察),它们对于胆敢挑战和威胁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为实施打击和镇压。其次是文官系统,或者叫“事务官”(相对于“政务官”)系统,它们构成国家的公务部门,负责打理国家日常事务,维持公共政策的连续性,通过制度化的职责和程序,对社会成员的“非分”要求和政务官的“过激”指令做出矫正。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系统,那就是由法官、检察官、陪审团、律师等角色组成的国家法治系统,它们通过国家宪法、法律和制度所提供的平台发挥作用,其功能就是打消动力系统“超速”行驶的冲动,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裁决和惩罚。
国家建设其实就是实现“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的适度平衡。能否构造两个有效的系统,并使之按照各自的工作原理,实现系统有效协调运转,是评价国家建设和治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
法治作为国家“制动系统”的组成部分,承担了重要的功能。法治属于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首先,法治为国家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必要的“轨道”。“动力系统”的所有行为,如政府施政、党派竞争、利益集团的谋利活动、盈利组织的经营行为,都必须纳入国家的既定轨道,才能保证国家的“动力机车”平稳运行,从而保持国家持续发展。其次,法治作为一种手段,可以为社会矛盾和冲突提供最终裁决。任何时候,社会存在多元主体,难免发生利益冲突。当各方利益发生冲突时,法院被设定为终极裁判。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一旦受到侵犯,司法系统能够依照既定宪法和法律做出公正判决。据此可以推论,法治的作用就是实现社会冲突的司法化——把社会政治问题转化为司法问题而不是军事问题(如械斗和内战等),而能否避免社会问题转化为军事问题,应当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否的重要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