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一份聚焦问题精准,解题方案举措清晰的振兴行动计划。
关键词:创新;改革;政策;发展;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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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一份聚焦问题精准,解题方案举措清晰的振兴行动计划。经过了近三年多的结构调整、新旧发展动力转换,我省正处在新动能多点发力、旧动力负向拉动有所减弱的关键期,我们必须贯彻落实《意见》,推动经济企稳向好,加速全面振兴步伐。笔者认为,贯彻落实《意见》对于我省是极其重要的,但就当前经济发展态势而言,我们至少应在以下两个重要环节上集中发力。
一、全面深化市场主体改革释放发展潜力
《意见》是采取硬性制度安排倒逼地方政府、国企和民营经济三个市场主体全面深化改革,从计划经济思想固化的精神世界中走出来,敢于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找到制胜的法宝。
一是激活政府主体,在促进公共资源市场化上释放发展潜力。构建法治服务型政府,将创造财富的资源配置权力交给市场,按照贸易自由化要求,深化政府改革,通过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实行政府权力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投资便利化等新制度安排,以小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形态,着力解决公共资源被公共权力错配的问题;强化政府作为地区经济增长竞争的主导者,履行管好规划、简政放权、瘦身强体、监管市场、建设生态、优化服务、规避风险、惠及民生等公共服务职能,以投资透明化、便利化和竞争结果公平公正,努力提升各类投资在龙江的发展预期;以政府的服务水平、专业化技能、法治化透明度以及自身信用等软实力提升,成为吸引外部资本进入、集聚域外生产要素组合、促进本土企业加速成长的杀手锏。
二是激活国企主体,在促进国资存量活化上释放发展潜力。推动驻省央企改革,打破制造业孤岛的格局,最大限度实现驻省央企的知识、技术、人才、信息的本地化外溢,推动企地融合和谐发展,既要为驻省央企加速国际化经营步伐提供物质支持,又要将交易结算收益多留一点在黑龙江;着力推进龙煤、农垦、森工三大系统改革,按照国际竞争规则,围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一目标,推动全省地方国企国资制度、组织、技术、人力、品牌、治理结构、盈利能力的多重创新,形成经受市场冲击的体制机制和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力争在振兴政策窗口期,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切断国企旧有体制回归的脐带,把国有企业全面推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生死场”,促进国有经济做大做优做精。
三是激活民营经济主体,促进企业资本多元化释放发展潜力。让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双创主体获得更加多发展机会,着力从
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服务、成长性平台通道等方面,为民营经济成长为适应区域一体化、融入全球化发展提供制度安排、法治和智力保证,尽快把社会资本、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加速全面振兴的主力军。同时,要依托民营经济发展,造就一批勇于闯市场、建品牌、重创新、精管理的新一代龙江企业家阶层,进一步彰显企业家创新、试错、争先、创一流精神,实现社会创造力的集中爆发和社会发展活力的奔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