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产业园区强,实体经济兴。各县(市区)明确一名常委主抓产业园区工作。
关键词:产业园区;发展;园区;体制创新;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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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产业园区强,实体经济兴。
作为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升级的重要空间聚集形式,产业园区担负着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城市化建设等一系列重要使命。我省140多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已成为带动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新春上班第一天,省领导集体深入产业园区调研。省委书记杜家毫指出:“要依靠创新和开放‘双轮驱动’,促进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如何补齐短板、破解瓶颈、改进机制,积极促进全省产业园区开展“二次创业”、实现转型升级?本报特约请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经济新常态下,产业园区所承载的历史使命和任务正发生深刻变化,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出台加快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
产业园区是湖南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布局的重要抓手。当前,我省产业园区已进入“爬坡过坎”的“二次创业”阶段,尤其需要通过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全面激发其内在活力,充分释放其发展优势。
我省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地位不明确,行政职能模糊。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对开发区进行立法,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14个省市已相继制定出台开发区管理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使园区发展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湖南虽出台了促进园区发展政策性文件,但由于不是地方性法规,园区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产业园区管委会难以有效承担园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责。
管理职能不规范,政务环境欠优。一是简政放权落地难。由于相关授权落实监督机制不健全、授权业务力量和执法力量薄弱,一些关键权利(国土、规划、住建等)未下放,部分已授权业务的办理只能由窗口受理后再到相关部门协调和代办。二是权限虽下放但产业园区难以承接。有些权限(食品药品监管、工程造价、审计等)过于专业,而产业园区缺乏相关人才,导致审批权限落而不实。
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激励机制。一是多数园区使用自收自支编制,行政编制到岗不到人,园区干部无法对外交流,上升空间小,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大多数园区实行财政预算制,没有薪酬自主权,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套用行政机关标准,与其繁重的劳动付出不成比例。园区发展急需的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技术咨询、金融服务等专业技术和高层次管理人才难以引进、留住。
财政体制不健全,缺乏自我发展机制。全省大多数产业园区不具有一级财政功能,各类税收直接上缴财政,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园区自身缺乏调控能力,自我发展机制尚未形成。产业园区大都设立了平台公司,但多数平台公司未达到独立经营的要求,融资渠道窄,融资方式单一。
社会事务繁杂,体制优势弱化。随着产业园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口集聚,管委会除了承担经济发展任务外,社会事务也越来越繁重,分散了其“兴产业、强实体”的精力,产业园区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优势逐渐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