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当前,安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过剩,农产品供给结构出现失衡,农村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迫切需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关键词:改革试点;农村;发展;农业农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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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过剩,农产品供给结构出现失衡,农村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迫切需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目前,农村还有大量集体资产资源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因此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即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可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的基本成效
安徽省开展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是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之后,推出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此项改革试点从2016年年初开始谋划并于年中启动,首批选择在宿州市埇桥区、阜阳市颍东区,来安县、金寨县等11个县(区)13个村率先试点。这项改革试点,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优化要素配置、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股份合作、搭建产业项目平台、加快特色产业发展等手段,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目前,安徽农村“三变”改革13个试点村的村集体共投入374亩土地、880万元集体资金及经营性资产入股承接主体;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79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257万元,吸引社会企业资本4895万元支持“三变”改革;1607个农户、156个贫困户成为股东,农户入股土地4119亩;共开发18个试点项目,其中特色产业项目10个(1000亩以上的特色产业项目达到4个)。初步实现了试点村各类资源的集约开发、财政资金的整合利用、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村集体和农户获得稳定长期的收入来源。
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16年,安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0元,同比增长8.3%,与2015年的10821元、同比增长9.1%相比,农民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农民务工收入增长乏力,农民享受的直接补贴也已达上限,因此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逐步放缓;受农业生产成本和农产品价格的双重挤压,经营性收入增长难以快速增长。根据国际经验,居民财产性收入一般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0%,美国则占40%,但2015年安徽农民财产性收入仅为162元,只占1.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因此,财产性收入将是安徽未来农民收入增长的最大潜力所在。推行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资产股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技术、资金、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从而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同时,农村“三变”改革,可推动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也会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有利于做大农村集体经济。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安徽村级集体资产和收入总量逐年增长。 2015年,全省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366.5亿元,集体经营性收入91.8亿元。从总体上看,安徽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仍然较弱、规模较小,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占到全省总村数1/3。但同时,安徽大量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仅农村集体经营的土地、山岭、水面等资源性资产达到1800万亩。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机制,能有效整合盘活集体资产,实现资源资产高效利用和保值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