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现在秦律令方面的简牍资料应该说非常丰富,也非常有趣。里耶秦简以行政文书为主,也有大量律令及其被执行的记录,现在只发表一万七千枚中的两千多枚,今后还将继续发表。
关键词:简牍;秦简;律令;文书;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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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睡虎地11号秦墓竹简出土位置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书题

“律”

学为伪书案简册图版
现在秦律令方面的简牍资料应该说非常丰富,也非常有趣。这种丰富和有趣在未来几年还可能大大扩展。岳麓秦简法律类文献将陆续出版。里耶秦简以行政文书为主,也有大量律令及其被执行的记录,现在只发表一万七千枚中的两千多枚,今后还将继续发表。睡虎地汉律也将刊布。这些资料的发表,将大大推进秦和汉代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研究。
简牍与秦简牍
中国先秦到东晋,简牍是最主要的书写载体(商周甲金,东晋纸,唐代雕版,宋活字,晚清西方印刷术,近年电子书)。
从先秦到东晋,简牍是最主要的书写载体。东晋以后,纸渐渐流行开来。东晋末年,朝廷用法令规定,凡是用简的文书都要用纸来书写。在这之后,书写的主要载体变成纸。一般说东汉蔡伦造纸,现在也有人说秦代就有纸。但早期的纸质量不够好,不便书写,在其后几百年间并没有取代简牍。在秦、西汉、东汉、西晋到东晋,主要的书写载体还是简。在更早的商周时期,通常认为是甲骨文、金文流行,那个时候有没有简牍还是一个有待证实的问题。现在看,仰韶文化的彩陶画,就是毛笔蘸着颜料绘成。当时按说就具有简牍的书写条件。但比较有把握的是,简牍的书写大概在西周。《诗·小雅·出车》中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意思是“哪个在外面征战的人不思念家乡呢,是因为敬畏这个军令”。“简书”就是简牍文书。这是西周时使用简牍的直接证据。但是从考古学角度看到的简牍实物比较晚,现在最早是在湖北随州擂鼓墩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在战国早中期之交。
简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专业领域对简牍名目有非常细致、甚至很有争议的界说,我们暂且不谈。一般来说,我们把狭长形的竹片叫做“简”,比较宽厚一些的木片叫做“牍”,进而用“简牍”指称那些在战国秦汉时期书写在竹片木片上的文献。虽然说“简牍”,但在秦代其实用简比较少,用牍比较多。以前以为用竹简还是木牍,大概因各地的地理条件而异,南方多用竹子,北方缺竹子就多用牍。现在发现这个判断并不正确。湖南龙山里耶古城,就是秦代洞庭郡迁陵县的县城,在一个古井里发现三万多片简牍,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牍。后来又发现秦的一些律令规定,什么样的文书需要用什么样的材料来书写,其中说的都是牍。在秦简牍中,“简”作为书写材料的名称也还没有发现,却常常看到在牍的上面写明它就是“牍”的实例。
有则材料就是这样。里耶8-1517一面写道:“丗五年三月庚寅朔辛亥,仓衔敢言之:疏书吏、徒上事尉府者牍北(背)……”另一面分三行记写“令佐温”和两位更戍士兵的身份和名字。“仓”是迁陵县管理粮食的官署,“衔”是“仓”长官的名字(秦汉时县乡和一些官署中第一长官的职名往往省略)。“北”和“背”字相通。古人把打败仗叫“败北”。打仗时一般面向敌人,因为恐惧背对敌人逃跑,这个“北”就是“背”。“疏书”是指分条(行)书写,“牍北(背)”显然就是指这件文书的另一面,“吏徒”是在另一面记写的三位军人。“吏徒”曾见于云梦睡虎地秦律,整理小组以为是“吏和徒隶”(《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释文注释”第156页)。把文书两面的内容对照,可以知道其实是指军官和士兵。这里我们更关心的是“牍北(背)”。既然文书的另一面称“牍北(背)”,书写文书的东西当然就是“牍”。这就是“牍”自称为“牍”的有力证据。现在还不清楚的是,“牍”的正面与背面,是概念上的东西还是物理上的东西。怎么理解呢?就是说,在制作牍的时候就已经规定了正面和背面呢?还是在书写时随机把主要书写面当作正面而把另一面当作背面?这还有待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