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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博: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
2018年02月07日 13:09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傅博 字号
关键词: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人民;司法;国家政权;领导干部;工人阶级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改善。在我国治理体制与结构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涉及国家政权结构中的人大、政府、司法等多个系统,需要发挥党的领导优势,统筹各方资源,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关键词: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人民;司法;国家政权;领导干部;工人阶级

作者简介:

  在我国治理体制与结构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涉及国家政权结构中的人大、政府、司法等多个系统,需要发挥党的领导优势,统筹各方资源,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一新部署新要求,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是党的性质决定的。党代表了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根本利益,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所体现的意志就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而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因而反映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实际上也反映党的意志。党与法的同一性决定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要性。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着许多重大的现实问题,面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复杂环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证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性。我们党在带领人民探索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中,既收获过重视法治的丰硕成果,也有忽视法治的曲折经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历史性成就。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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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傅博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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