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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职系统管理和改革启示
2014年07月23日 08:28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作者:梁玉萍 张敏 字号

内容摘要:法国公务员的分类方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是在其独特的历史传统下建立起来的,形成了按照工作性质划分行业序列、以序列章程为管理基础的分类方式和管理体制。

关键词:法国;公职;管理;公务员;改革

作者简介:

  [摘要]法国公务员的分类方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是在其独特的历史传统下建立起来的,形成了按照工作性质划分行业序列、以序列章程为管理基础的分类方式和管理体制。进入 21 世纪以来,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尤其是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法国在公务员管理方面逐步进行了以权力下放、调整和放松分类、增强流动性和灵活性为特征的变革。

  [关键词]法国 ; 公务员 ; 改革 ; 启示

  [中图分类号] D75650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314(2014)03-0112-05

  [收稿日期] 2014-04-24

  [基金项目]欧盟二期研究项目

  [作者简介]梁玉萍 ,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务员管理研究室主任 , 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客座教授 ; 张敏 ,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务员管理研究室博士

  一、法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法国公务员的主要构成

  法国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和医院公务员①(不含医生);国家公务员分为巴黎的中央机关公务员、隶属于大区的公务员、中央派驻地方的行政机构公务员以及中小学教师、军事公务员等,现有约 238 万,占公务员总量的 45% 。地方公务员是地方分权立法后在地方政府工作的公务员。地方政府机关及其所辖的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约有 180 万,占公务员总量的 34% ;公共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111 万,约占公务员总量的 21% 。

  图 1 法国各系统公务员人数变动情况

  (二)法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

  1 公务员职数受预算约束

  法国各地方政府财政是独立的,地方公务员的薪酬、福利等均由各地负责,不隶属中央。从 2000 年到 2011 年,公务员的总人数有所上升,主要是由地方公务员人数上升所致,这是法国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根据财政预算自行决定的。国家公务员的人数近些年有所降低,法国行政与公职总局规定自 2008 年开始,国家公务员每退休 2 名补充招录 1 名。

  图 2 法国公共职位在全国就业中的比例

  2 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共职位总体规划

  法国于 1945 年成立公职局( DFP )以及国立行政学院( ENA )。 1959 年,法国公职局转变为法国行政与公职总局,隶属总理直辖部门。 2007 年后,法国行政与公职总局隶属于财政部。自 2011 年至今,法国公职总局被确立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尤其是 2012 年 5 月以来,负责行政现代化的所有问题:公职、国家改革和分权。法国行政与公职总局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制定公务员总章程和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负责主持跨部门对话,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三是负责传播人力资源管理和治理的有关成果,协调和推动公职体系改革。法国行政与公职总局有内设信息传播局、薪酬和社会保障局、高级公务员管理局三个机构,同时还有若干咨询和协调机构。如法国公职高级顾问机构( CSFPE ),旨在就所有总体有关国家公务员和公职的问题进行磋商。公职普通顾问机构( CCFP ),该机构由负责公职的部门主持,由工会组织、地方雇佣人员组织以及医院组织构成。社会行为部际委员会( CIAS ),旨在就国家级和地区级部际社会行为提出方针。

  3 各级政府依法进行自主管理

  法国国家行政体系分国家、大区、省和市四级。其中,大区 27 个,省 101 个,市 38782 个。大区主席和省长由中央政府委派,市长由城市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1982 年建立地方分权制度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都分别由法律做了相应规定。在遵守国家《公务员总章程》的前提下,大区、省、市等各级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在人事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可以独立地进行公务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培训等各项业务,可以自主设置工作岗位,国家不干预。中央政府各部门设有专门的人事行政机构,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机关及派出机构、所属公共事业单位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用、奖惩、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省一级设有公务员管理中心,在遵守中央统一制定的有关地方公务员法律的原则上,可以制定本地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负责实施。

  表 1 法国公职系统构成及管理规章( 1983 年 7 月 13 日 通过的第 83-634 号法律)

  4 公务员职业发展生涯明确

  公务员一旦被公职部门录用,则成为某一公职序列和某一等级的成员,担任不同级别的职务,并在不断提升及相继担任不同职务的过程中渡过其整个从业时期。根据职业生涯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以公务员身份正式考录进来的,服务期限最少 15-30 年;二是招聘进来的合同制员工,又分为定期合同和不定期合同员工,招聘的合同制员工约占公务员队伍的 20% 左右。公务员身份可以在序列内流动,合同制是专门技术岗位聘任,不能转岗。为避免政府长期临时用人的情况,法国规定合同制员工工作不能超过 6 年,超过则要签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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