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案》,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也在世界上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的概念。
关键词:管理;美国;社保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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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案》,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也在世界上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的概念。在美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老年保险和遗属保险共同组成的“老年及遗属保险”,以及残疾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充保障收入和其他社会救助计划。但是,美国人更常用“社会保障”来指代“养老保险”,两者之间基本上可以画上等号。
社保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美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分为联邦社会保障基金和私营养老金两部分。具体而言,联邦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老年及遗属保险信托基金和残疾保险信托基金两个子基金组成:老年及遗属保险信托基金根据1939年美国社会保障法修订案第201条款而创设,并取代了1935年社会保障法下建立的老年储备账户;残疾保险信托基金依据1956年社会保障法修订案而创设。联邦社会保障基金通过来源于雇主和雇员以及自我雇佣者的一种名为“联邦社会保险捐款税”的强制征收工薪税来筹资,经历了完全积累制(1935年)、现收现付制(1939年)和部分积累制(1983年)三种财务模式。2014年,养老保险最新的工薪税率是12.4%,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6.2%;自我雇佣者则需缴纳全部12.4%的工薪税。当然,超过给定数额(2014年标准为117000美元)以上的工薪部分不需缴税。
与联邦社会保障基金不到80年的历史相比,美国私营养老金的历史则悠久得多,可以追溯到美国独立之前的英殖民地时代。1875年,美国运通公司设立了第一个私人雇主养老金计划,距今已有将近140年的历史。私营养老金是通过雇主资助、个人缴费、政府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发展起来并以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的形式出现。
联邦社保基金的营运管理
在美国,联邦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管理的总体特点是统一管理与分项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顾问参与相结合。目前,联邦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管理由美国财政部总体统筹,具体管理与投资由“联邦社会保障信托基金托管委员会”来负责。根据美国《社会保障法案》,联邦社会保障基金下属各个信托基金的资金账户开设在财政部内并由财政部专项管理,国内税务局将联邦社会保险捐款税征缴上来后直接存入各信托基金账户;作为专用账户,信托基金账户由联邦社会保障信托基金托管委员会来具体管理、监督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