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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传统村落和城镇化的平衡与和谐
2014年10月27日 08:33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云庆 字号

内容摘要:2014年4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3年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四基本一增强”,即通过中央、地方、村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村落;城镇化;和谐;保护;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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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3年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四基本一增强”,即通过中央、地方、村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做好村落文化遗产详细调查,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统一设置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由此可见,如何在当今社会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保存乡村记忆留住乡愁乡情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传统村落,又称为古村落,是对我国各民族在悠久的农业文明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且充满地域特色的村落的总称。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古村落”一词渐渐走入公众视野,2011年,“古村落”这一概念被进一步延展为“传统村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人类“聚落”的一种形态,传统村落以其古老性、地域性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著称,是人类征服自然、繁衍发展的有力见证,也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集中体现。然而,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传统村落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来自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等各方面的冲击,普遍面临着被破坏或渐趋消失的窘境。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在2000年拥有363万个自然村,至2010年十年间减少到271万个,至2012年又减少到230万个,可见,传统村落的境遇不容乐观,如果任其发展,我们可能将永远失去那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记忆,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

  传统村落的价值定位

  我国传统文化深深根植于广泛的农村地区,传统村落在长期的农耕文明发展历程中凝聚了众多的历史信息、文化景观和民族记忆,它是中华民族悠久灿烂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元素于一身的珍贵历史遗产,被誉为“中华民族的DNA”。冯骥才先生认为,传统村落是另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与现有的两大类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不相同。传统村落中蕴含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融合、相互依存,同属于一个文化与审美的基因,共同构成了一个独特的整体。从属性来看,传统村落是乡土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一种活态遗产,是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资源,对于社会、历史、经济、文化等多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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