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5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超收208.3亿元,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超收99.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超收24.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超收1.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超收75.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超收0.9亿元。2017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9287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237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区检察院、法院财物上划市级管理,原由各区保障的“三公”经费改由市级安排,相应增加“三公”经费预算4197万元。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批准前,为保障各部门正常履职支出,参照2016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各预算部门履职等必须支付的支出如下: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4亿元。
关键词:支出;基金;财政;保障;安排;政府;国有资本;预算收入;落实;预算执行
作者简介: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努力把握国家战略、首都发展与财政职能之间的关系,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保障格局,深化财税改革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1.3亿元,同比增长7.5%(同口径增长12.3%),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加中央返还及补助等收入1783.2亿元,收入合计686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61.4亿元,增长16.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等支出703.1亿元,支出合计6864.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1.0亿元,同比增长1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2.9%。加中央返还及补助493.3亿元、区上解355.2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92.0亿元、调入资金3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8.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8亿元,收入合计4595.1亿元。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财力234.5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82.5亿元;根据财政体制运行,中央财政返还及补助、上解中央支出、区级上解收入和补助区级支出合计预计增加136.4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划转一般公共预算等增加15.6亿元。市级超收财力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截至2016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32.7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5.1亿元,增长21.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85.7亿元、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77.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7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19.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5亿元,支出合计4595.1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北京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66.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22亿元,置换债券644.4亿元),新增债券已按要求分类列入预算,并经法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了2016年市级预算,主要用于城市副中心建设、环境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