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区委党校严格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在对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废止,该建立的及时制定出台,该修改完善的及时完善,该废止的制度果断废止。
关键词:党校;天津市;南开区;区委党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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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区委党校严格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在对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废止,该建立的及时制定出台,该修改完善的及时完善,该废止的制度果断废止。突出一个“实”字,体现一个“新”字,强调一个“严”字,把制度的健全完善作为推进党校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建章立制,围绕专项整治、正风肃纪抓建章立制,围绕理顺管理机制抓建章立制,找准立足点,提高执行力,做到废、立结合,建立健全执行和落实制度的长效常态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管长远的根本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一、全面梳理清查,明确“立改废”标准
党校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市、区委最新要求,先后召开三次专门工作会议,认真查找了目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制约党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对原有规章制度、管理措施、意见办法进行了全面清查和梳理。对于行之有效、教职员工认可的制度,不搞重复建设,继续长期坚持;对原有制度的盲点、空白进行补充完善;对不符合现实需要,同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代替的制度进行废止。
在起草、修订规章制度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协调、民主决策等必要程序,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增强科学性、系统性、长远性和可操作。 形成了包括职责职能类、班子建设类、教学科研类、管理考核类、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类,共41项各类规范性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