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关键词:预算;行政学院;湖南;党校;省委
作者简介: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2015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 、 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4、 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主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5 、 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
8 、湖南省团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工作。
9 、承办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