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反腐倡廉
受贿61万 海南一干部一审获刑8年
2014年09月15日 14:0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法制日报讯记者邢东伟通讯员高琼芳翟小功海南省儋州市副科级干部钟洪才,利用担任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好处费61万元。

关键词:受贿;干部;海南;儋州市;好处费

作者简介:

  法制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高琼芳翟小功 海南省儋州市副科级干部钟洪才,利用担任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好处费61万元。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洪才有期徒刑8年。

  钟洪才在任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期间,在征地、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信用金返还、获得海域使用权和办理各种证件方面为多个公司谋取便利,前后34次收受12个公司好处费共计59.6万元,美元0.2万元,其中单笔最大受贿金额为20万元。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