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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贪总局“新”在哪儿 如何配合中央纪委
2014年11月06日 09: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邹春霞 字号

内容摘要:导读: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反贪总局局长配备由正厅级升格为副部级后,反贪总局的办事效率、决策的执行力都将大大提高。

关键词:反贪总局;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邱学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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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表示,新反贪总局的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他指出,最高检将把反贪总局建设成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贪总局。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透露此消息,并表示,新反贪总局的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长期分管反贪工作的邱学强是最高检唯一一名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在最高检院领导中排名第三,仅次于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

  “作为反腐败战线的一名老兵,我亲身经历了反贪局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全过程。”据邱学强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自1995年设立,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邱学强表示,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在职能配置、办案力量、领导班子上都会进一步加强,将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他指出,最高检将借此把反贪总局建设成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在访谈中,邱学强提及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邱学强称,腐败案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危及政权安全,下一步要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统筹运用提办、交办、改变管辖和区域联动办案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办案合力,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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