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学习贯彻新《条例》 ,重在学习领会其新精神新要求,并以其为指导和遵循,加大基层巡察监督力度,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关键词:巡察;监督工作;巡察工作;政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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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总结吸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体现了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党内监督规律的深刻认识,充分释放了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利剑作用。学习贯彻新《条例》,重在学习领会其新精神新要求,并以其为指导和遵循,加大基层巡察监督力度,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学习领会《条例》新精神
进一步坚定做好市县巡察工作决心
市县巡察是新时期我们党着力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推动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具有重大意义。
有利于保持巡察监督定力。《条例》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明确“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体现了党中央深化巡视巡察的战略定力,为深入开展巡察监督确立了法规制度保障。北海市委根据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意见,高规格设立巡察机构,由市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巡察办为正处级机构,巡察办主任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同时,高标准制定工作规划,配强巡察力量,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至目前,市本级已开展巡察4轮,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移送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其中立案审查62件,涉及处级干部22人。
有利于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条例》明确提出深化政治巡视要求,是这次修改的重点和亮点。要求市县党委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为标杆,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有利于坚持巡察监督问题导向。《条例》规定,巡视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并增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内容。这更加突出了巡视监督的政治作用,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北海市来讲,当前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紧盯“三大问题”的同时,聚焦基层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巡察监督,着力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形成震慑,确保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