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南京1月 17日电(记者吴楠)1月 17日,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组织评选的“2018年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在南京揭晓。五)、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行、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所得税法作出重大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张文中无罪、长春长生公司。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李力介绍, 2018年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从多个维度反映了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状况,在宪法实施、国家权力行使、公民权利保障、公民法治意识成长等领域中展现出国家、社会和公民对于法治的认知、态度和行动.
关键词:依法治国;重要讲话;习近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影响力事件;研究院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南京1月17日电(记者吴楠)1月17日,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组织评选的“2018年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在南京揭晓。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五)、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行、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所得税法作出重大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张文中无罪、长春长生公司疫苗造假事件、昆山发生男子行凶反杀案、贺建奎宣布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诞生引发广泛争议等十大事件成功入选。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李力介绍,2018年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从多个维度反映了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状况,在宪法实施、国家权力行使、公民权利保障、公民法治意识成长等领域中展现出国家、社会和公民对于法治的认知、态度和行动,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实践领域的贯彻推进,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方向。
在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行尤为值得关注。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龚廷泰认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学理上解读这一重要法治事件,对于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东南大学副校长周佑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经验,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巩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法治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