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苑传真
社保卡报销不是夫妻相互扶持的工具
2015年12月21日 09:58 来源:东方网 作者:黄齐超 字号

内容摘要:这起案件能给我们足够的警示,也能进一步规范社保卡的使用,但愿今后别再有类似的案件发生。

关键词:社保;报销;夫妻;扶持;女儿

作者简介:

  

  75岁的邹某家住诸暨市暨阳街道,丈夫老周今年80岁,患有脑梗塞、冠心病,长期住院治疗。两个女儿都在萧山居住,2011年,邹某夫妇也搬到萧山。邹某患高血压30年,但她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少,邹某便让女儿在萧山市医院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为自己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17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了首例冒用社保卡案。(12月20日《京华时报》)

  此案宣判结果一出,网友们就不能淡定了——《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那么,女儿用父亲的社保卡为母亲拿药,这何错之有呢?其实,这是网友误解了法院的判决。个人社保账户上的钱,家庭成员可以使用,但问题是,此案中女儿不是用父亲账户上的钱给母亲拿药,而是以父亲社会保卡的名义为母亲的药费报销,这当然属于诈骗。

  女儿和母亲因挪用医保卡拿药保险而获刑,很多人都觉得这样判决不公平。公众舆论素有同情弱者的偏倚,这一点无可厚非,老周夫妇双方都患病,也值得同情,不过,老年夫妇都患病者很常见,特别是像高血压这样的慢性病,更常见。新闻中没有提及老周一家的家庭经济状况如何,他们是经济生活上的弱者吗?不得而知。退一步,即便这是一个贫困的家庭,在两个女儿无能力治疗父母疾病的状况下,老周夫妇需要社会救助,但社保卡的保险是唯一的,配偶之间也不能相互挪用社保卡。

  夫妻相互扶持有法理依据,但社保卡报销不是夫妻之间相互扶持的工具。社保卡既要体现保障功能,也要体现公平的要义。个人账户上的钱,那是自己的,所有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不过,报销的部分,则是公众的资金,单人单用。如果一个人挪用配额的社保卡保险,这等于用公众的保障资金为自己拿药看病报销,一个人缴费参加社保,可以让全家都享受医疗保险,这是明显的不合理。试想,如果邹某和其女儿不违法,那岂不是成了一人公费医疗,全家免费通吃吗?

  配偶之间的社保卡在保险上能否通用,这是可以讨论的问题,当然,它涉及到了医疗保险资金的可持续性和大范围统筹等问题。或许,随着保障功能的进一步巩固,居民的社保卡保险比例统一起来,就不会再发生这样的案例了。但是,从目前的法律法规看,邹某和女儿周某挪用医保卡,形成了诈骗的事实,被勒令退赔和双倍罚款,甚至因此而获刑,都于法有据,并无不当。

  从情理上很同情这个家庭。这起案件能给我们足够的警示,也能进一步规范社保卡的使用,但愿今后别再有类似的案件发生。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