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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改革试点正式实施
2015年04月21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文波 字号

内容摘要:4月20日上午,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改革试点三级院动员部署会,公布检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举措。

关键词:改革试点;检察院;吉林省;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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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春4月20日电 (记者 刘文波)4月20日上午,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改革试点三级院动员部署会,公布检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举措。这标志着吉林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吉林省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包括检察改革7个试点省之一。该省的检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共有六项主要内容: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机构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人财物的体制,实行充实贫困边远基层检察官队伍的过渡政策。后三项涉及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各方面工作,需要同相关部门携手稳步推进;前三项属于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也是这次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介绍,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检察官员额制、办案责任制和内设机构“大部门制”三项改革。

  吉林这次检察改革试点共有17个试点检察院,包括省检察院和4个市级检察院、12个基层检察院。试点工作展开后,经过改革试点培训,省检察院率先推行试点,其他试点院随后跟进,5月初各项改革工作将全面实施,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为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改革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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