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热点热议
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2015年12月23日 00: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朱宁宁 通讯员 沙兆华 陈昆 字号

内容摘要: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全省共有6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5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关键词: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普法;湖南省;法治

作者简介:

  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六五”普法的5年,是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5年,也是普法工作硕果累累的5年。

  5年来,各地各部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高了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法制日报从今天起推出“‘六五’普法巡礼”专栏,全方位展示“六五”普法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多角度报道“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以飨读者。

  11月17日,冬雨纷飞。年过七旬的民间“渔鼓达人”——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云朝村村民张辉明,还是每周二如期来到慈利县金坪乡学校,以渔鼓说唱的方式为该校30多名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张辉明从1991年开始,就在集市上用渔鼓自编自唱普及法律。在他的渔鼓声中,云朝村悄悄起了变化,全村村民法治面貌为之一新,该村因此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普法宣传不仅仅为一个村子带来了新面貌。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湖南省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增强全省公民的法治观念。普法宣传不断“升级”,使得全社会法治水平明显提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浓厚。

  抓住“关键少数”

  政府善用法治思维解问题

  2014年8月,长沙县福临镇政府以合同违约为由,将张某等7名领取了较大金额补贴却违约的生猪养殖户告上法庭。法庭上,福临镇政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最终让张某承认了错误,双方调解结案。其他违约户在旁听此案后也意识到错误,自觉拆除猪舍严格履约。

  该案被多家媒体广泛报道,被誉为现代政府依法行政的典范,被评为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这也凸显出湖南省普法教育抓“关键少数”的实效和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

  2011年,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和制度保障等内容。5年来,依据此条例,湖南省全面建立和推行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接受法治教育成新常态,尊法学法用法渐成政府部门行为规范。

  近五年来,湖南省各地党委、政府还纷纷建立了“法律智囊库”。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州)、84个县(市、区)、1384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团或聘请法律顾问,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各部门(行业)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整体提高,916个基层执法单位先后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普法宣传“四进”

  找盲点填空白实现全覆盖

  今年6月9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赔偿的庭审搬进了天心区楚湘街道社区,30余名社区居民在家门口现场感受了一次法庭审判,这种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居民零距离地接受了法治教育。

  “六五”普法期间,湖南省着眼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加大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找盲点,填空白,普法宣传实现全覆盖。

  在学校,湖南省司法厅等10部门于2012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动机制。在农村,突出加强了对乡镇干部、“村支两委”人员、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民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在全省推广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农村设立“法治工作站”的做法和经验,打通了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在企业,全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增强各类民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在社区,推动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即一个法治宣传专栏、一所法律学校、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2011年,湖南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首批“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法治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畅通百姓诉求

  促全省经济社会稳步向前

  2014年,辰溪县城郊乡沙坪村村民黄保爱在一工地打工时受伤,造成8级伤残,双方就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今年11月5日,在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责任方支付给了他伤残补偿金。从2014年开始,辰溪县实施了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党员干部代办群众事务、乡镇干部联村统包两条渠道,畅通了百姓表达诉求的通道。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让群众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是法治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5年来,湖南省先后组织开展了“转作风、解难题、强服务、促发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等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地还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年来,全省共成功调处包括信访积案在内的各类纠纷80余万件,有效地保障了百姓权益,彰显了法律公正公平。

  通过多措并举,湖南省法治建设步伐稳步推进。常德市、张家界市和长沙市天心区等32个市(州)、县(市、区)先后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州)”“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共有6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5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