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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2016年10月10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王书林 通讯员 吴新民 字号

内容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注重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新型职业关系。

关键词:律师;法官;互动关系;伊犁;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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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吴新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注重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新型职业关系。近日,该院完善了《关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若干意见》,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起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推进公正司法。

  《意见》明确,人民法院要提前7天向律师送达出庭通知书,给律师充分的出庭准备时间,及时批准和办理律师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排除非法证据或调取证据的申请。借助三大平台, 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救济机制、法官与律师交流机制、律师参与法院案件质量监督机制、举报投诉和信息通报机制。

  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定期召开律师座谈会、联席会议,发放问卷调查函,邀请律师参加案件质量、法庭审理、裁判文书评查,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构建反腐“防火墙”。

  据悉,今年以来,伊犁州分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诉讼服务网络、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建立法院短信、微博、微信平台,实现了律师网上预约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等多项服务功能。设立律师会见室、阅卷室、值班室,配备办公桌椅、纸张笔墨等办公设施,方便律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做调解工作。为律师进出法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律师出庭参加诉讼或公务出入法院办公区时,持执业证、律师函、委托书等证件简易快速登记后即可免检进入审判庭或法院办公区。

  伊犁州分院要求全州法院强化庭审安全保障,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申请调取证据权、代理申诉权和律师的人身安全。

  今年7月,伊犁州分院在州直律师事务所聘请14位资深律师,轮流来院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截至目前,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律师达24人次,接待来访当事人35人次,完成了27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案卷审查和相关情况的调查工作,其中说服当事人息诉罢访案件9件,使18起案件的当事人同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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