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热点热议
新时期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转型与发展
2016年11月23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两大动力支撑。持之以恒地将案件评查各项具体工作推向深入,不断助力审判管理体系和审判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人民法院;工作;案件;新时期;发展

作者简介: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两大动力支撑。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重大改革举措的全面有序推进,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广泛深远影响,也促使审判管理部门深入思考、准确定位新的人案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服务审判工作水平。信息化建设3.0版、智慧法院等目标的提出和深入推进,指明了人民法院未来发展方向,也为审判管理工作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托。案件评查作为审判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在新的形势任务下,其工作领域、内容对象、方式方法等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寻求突破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尤为迫切,笔者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主动适应审判管理大流程发展趋势

  传统的审判管理,职能分工以条块为主,主要包括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管理、审判经验总结等七大板块。在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的双重作用力下,这种相对静态的工作格局正加速打破,衔接有序、配合无间、运转顺畅的大流程管理模式逐渐成形,规范化、精细化、服务化发展特征明显。为主动适应这一趋势,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在思想观念上要着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工作关口从传统的事后评查转变为更加注重流程内管控。评查工作的滞后性是影响审判管理质效的突出问题,无论是总结分析、检查考核还是问责督办,都是对事后结果的评估倒查,缺乏对审判流程节点的动态控制,实际工作效果往往受制于人的主观因素影响,以及层级制组织架构的效力消耗而大打折扣。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要树立评查成果流程化运用理念,通过精准查找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将案件质量标准系统转化为流程控制手段,有机运用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程序步骤、每一个时间节点,以此实现评查工作关口的大幅前移,最大限度地确保案件审理的高质量。

  二是工作对象从宏观的专项评查转变为更加注重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常规评查多以“事”为单位开展,如裁判文书及庭审质量评查、长期未结及久押不决案件清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等,其最大优势是便于审判管理部门掌握特定领域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但不足也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重宏观分析轻精准控制、重形式通报轻实质问责、重面上督导轻个体评价,导致新老问题累积叠加、推进落实浮于表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为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树立评查精细化理念,工作对象要从对事的督导逐步深入到对人的考核,评查结果要与个人业绩紧密挂钩,以此不断调动和激发法官责任心和能动性,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发展。

  三是工作方式从简单的加压式管理转变为更加注重为审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案件评查目前多采用派任务、下指标、定期日的方式开展,这种相对简单的加压式管理,短期内有一定效果,长此以往则必然增加一线法官负担,容易造成工作疲态。为实现良性循环,要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理念,学会向服务要管理质量、向服务要管理效率、向服务要管理水平。具体而言,要深入分析各流程节点审判工作负荷,合理制定办案指标,通过对案件数量和司法资源的有效调配,实现收结案均衡;要大力提升办案系统智能化运用水平,通过文书生成、案例推送、系统校验等技术手段,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要善于总结提炼精品文书的制作经验、优秀庭审的驾驭技巧,通过专家讲解、样式发布、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引领带动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