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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追求效率,必须考虑公平,农业规模经营带来的利益增值应该为大多数农民所获得。一些地方运用强制性措施推进耕地流转、推行农业规模经营,将集中起来的土地主要流转给外来企业。因其缺乏程序正义和农民认同,带来的新问题可能远比解决了的问题还要多。

“空心村”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相伴而生。在城市化潮流不可逆转的当下,如何确保农业生产后继有人?怎样让农民过上体面且有尊严的生活?围绕“空心村”地区的农业、农民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
更加关照专事农业生产的农民
《中国社会科学报》: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农民群体的就业方式和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您认为农民群体发生了哪些变化?
杜志雄:农民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各方面发展,农民群体的分化现象非常普遍,主要包括职业分化、收入分化、文化分化、生活方式分化等方面。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现在对“农民”这一概念应进行深入分析。比如,从自然地域条件上划分,城市近郊区农民、山区农民以及江河湖泊附近的农民都有差别,基于自然条件差异以及经济因素推动,农民中出现了举家外出务工、半工半农、小农兼业等不同群体,甚至部分农民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
《中国社会科学报》:应如何理解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让农民成为一种体面的职业”?
杜志雄:我认为,应该更加关注那些专门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要采取措施让这部分农民过上体面的生活。在本地和流动到外地及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他们的体面生活可主要通过市场实现,对于他们要解决的是如何保障“有尊严的”生活。但对于那些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单纯依赖市场以解决生活保障并实现体面的生活,客观上还有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在继续发挥市场力量的同时,重视发挥政府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合理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农业补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方式帮助专门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获得合理收入、过上体面生活。这应该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