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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巢乃鹏:依法治理是微信治理模式的核心
2015年08月29日 17: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杰 字号
2015年08月29日 17: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杰
关键词:传播;网络;谣言;情绪;通讯录;巢乃鹏;手机;社交;治理;媒体

内容摘要:警惕微信传播信息碎片化和内容媚俗化中国社会科学网:有观点认为,微信朋友圈是由相互联结的熟人构成的,是社交弱关系向强关系转化的桥梁,在微信信息传播中,感性的情绪极易在群体中传染,而理智的情绪则很难起作用。当然并不是说在微信传播中不存在情绪的传染,事实上在绝大部分新媒体平台中信息的传播都存在情绪的影响,不仅仅是微信,在微博或论坛或贴吧中,都存在情绪影响,但我个人认为微信信息传播受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感情的影响可能更为明显。同时很多网络谣言刚刚出现就被发现并被辟谣也说明网络谣言的传播正得到逐步的控制),但是微信的这种基于准实名制和感情的传播,使得微信中谣言也越来越多。

关键词:传播;网络;谣言;情绪;通讯录;巢乃鹏;手机;社交;治理;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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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微信是人们日常沟通互动的重要工具之一,甚至已经演变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有学者指出,微信基于移动终端,呈现跨网络、跨终端的特点使微信的传播机制与规律都呈现出新的特点,提升了社会沟通的效率.但是同时,微信作为一项新技术引发的负效应开始显现。

  有观点认为,在微信这样一个半封闭式的信息传播环境里,朋友圈的私密性限制了事实的呈现,从而导致谣言信息更加模糊不确定,而熟人间的信任关系则降低了彼此之间的批判程度。因此,谣言在微信中更容易流行,微信内容整治迫在眉睫。围绕微信信息传播的相关特点以及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微信治理模式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巢乃鹏。

  微信传播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隐蔽性

  中国社会科学网:微信作为人们连接彼此的一个通道和平台,微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您看来,与其他信息传播方式和传播平台相比较,微信呈现出何种特点?

  巢乃鹏:按照众多研究者较为一致的观点,微信传播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微信传播的准实名性。微信好友主要来源于手机通讯录和QQ好友,带有典型的准实名制特征。由此,微信传播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隐蔽性。相对而言,微博等应用则具有更强烈的传播和媒体属性。

  (2)微信的这种准实名制使得人们的社交网络,从原有基于虚拟网络的“弱关系链接网”向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准强关系链接网”转变。微信朋友圈集 QQ 好友、手机通讯录和“附近的人”三种渠道为一体,这也就意味着朋友圈的成员绝大部分是以传统意义上的血缘、业缘、地缘为基础构成的,关系发生在相互认识的人之间。微信人际传播以强连接为主、弱连接为辅,很大程度上使虚拟社交圈与现实社交圈相融合。

  (3)从大众传播的角度看,无论是短信还是微博,传输字符都有数量限制。相对而言,微信不受字数、空间限制,传播内容极为广泛,既有纯文本信息,但更多的则是图文结合以及视音频等;此外,传播内容被微信用户在朋友圈的分享和点赞等也使得微信的信息传播具有良好的互动特性,从而导致较为良好的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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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杰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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