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 >> 人文华南
南宁公办养老尝试“公建民营”
2015年04月13日 07:5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为解决一些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的基础设施差、服务水平低、运营效率低等问题,南宁市日前举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推介会,向20多家民营企业推介11个“公建民营”敬老院项目,并就运营机制开展交流、对接。

关键词:民营;养老机构;南宁市;服务水平;基础设施

作者简介:

  新华社南宁专电 为解决一些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的基础设施差、服务水平低、运营效率低等问题,南宁市日前举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推介会,向20多家民营企业推介11个“公建民营”敬老院项目,并就运营机制开展交流、对接。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南宁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720万,占总人口的15.25%。据南宁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一些公办养老机构存在建设规模小、基础设施差、服务水平低、入住老人少等问题,存在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弊端,难以适应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也无法满足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的需要。

  为破解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乡镇敬老院建设发展困局,南宁市出台政策支持和规范乡镇敬老院改革,打造一批示范点,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乡镇敬老院建设和运营管理。据了解,去年,南宁市打造了一批规模较大、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示范点,投入了2000万元。成立于2003年的广西重阳老年公寓就是一家采取“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模式的养老机构,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自主经营。广西重阳老年公寓院长黄颖说,广西重阳老年公寓充分依托广西中医药大学的平台,实行“养、护、医、产、教、研”六位一体的运营模式,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吴容北说,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政府会给予其在贷款、税收、用地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支持其自主经营,但需确保敬老院的福利性质不变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彦)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