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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立参与式预算制度 ——访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卢馨
2014年03月13日 16: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记者 李永杰 字号

内容摘要:谈及政府预算监督,卢馨表示,人大代表数量有限,我们需要更多代表不同利益的监督主体参与政府预算的审核与监督。例如,可以邀请民间团体、专家团体、行业代表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到政府预算公开的讨论。

关键词:参与式;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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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一直为代表委员及社会所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卢馨表示,推进我国财政透明化建设,可以从细化预算内容、推进参与式预算制度等方面着手。

  为了顺应现代财政民主决策趋势,回应建立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的诉求,我国各级政府都积极推动预算公开,向社会“摊开”自己的“账本”。然而,许多学者认为,我国预算表的科目不够细致,公开的预算让人看不懂,难以了解钱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

  “细化预算内容是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保证。”卢馨建议,首先要从细化预算编制入手,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其次,预算部门和人大分别对细分后的预算编制进行审查,判断其合理性,若有不妥之处,及时修正;最后,从严把关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预算计划,将财政各项收支活动分门别类归入会计科目“类、款、项、目”。

  谈及政府预算监督,卢馨表示,人大代表数量有限,我们需要更多代表不同利益的监督主体参与政府预算的审核与监督。例如,可以邀请民间团体、专家团体、行业代表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到政府预算公开的讨论。

  另外,卢馨建议,推进建立参与式预算制度,通过出台相关公众参与预算的管理规则,扩大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效度,明确预算起草、执行机构在公众参与方面的职责,从而保证参与式预算制度落到实处。她说,参与式预算制度有助于将预算过程向更广大的民众开放,以接受审查,从而减少腐败的机会,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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