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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探径”2014中国法治地图
2014年12月09日 09: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郝日虹 字号

内容摘要:12月 5日,由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承办的第五十九期华大讲坛举行。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文化研究所副所长梁治平研究员以“2014法治地图探径”为主题,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进行了阐释和解读。

关键词:法治;梁治平;法律;十六字方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执法;公正司法;科学立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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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郝日虹)12月5日,由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承办的第五十九期华大讲坛举行。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副所长梁治平研究员以“2014法治地图探径”为主题,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进行了阐释和解读。

  梁治平表示,“科学立法”主要包含“良法、善治、科学”一组概念。“严格执法”旨在强调依法行政,要求对公权力的约束。“公正司法”则要做到行政如何不干预司法。“全民守法”就是要求建立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因为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承认和认可。

  此外,梁治平还就程序的法律观和实质性的法律观这两种法治观提出了自己思考。他认为,程序的法律观是最低限度的法治,而实质性的法律观则是程序法治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价值的结合。一个法治国家应以实质性的法律观为追求,强调法律至上,并进一步做好司法独立、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政治与法律关系的合理调节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工作。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这一历史角色的转变所必须经历的理性化过程。作为一名学者,应该通过思想的、学术的方法,从现实主义立场出发,还原现实,呈现现实,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梁治平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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