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理论上说,民主逻辑地包含着法治的内容。在实践中,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法治构成了政治民主的重要基石,没有法治也就没有了政治民主。当然,法家所主张与推行的“此种法治有时虽可收富强的速效,但上养成专制的霸主,中养成残忍的酷吏,下养成敢怒不敢言的顺民,或激起揭竿而起的革命”。认真总结吸收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精华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无启迪意义。
关键词:民主;政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孔子;法治精神;中国传统;法家;实践;传统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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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说,民主逻辑地包含着法治的内容。在实践中,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法治构成了政治民主的重要基石,没有法治也就没有了政治民主。
在中国传统政治实践中,存在着一种人治的传统。这种政治文化传统根深蒂固,至今仍影响着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诸如权力过分集中、官本位意识、家长制作风、一言堂问题,都是传统社会遗留,仍是我国民主政治化进程中的文化障碍,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对此,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深刻地指出:“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
但是,这也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不能因此就否认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精神。对此,我们也应该有科学的态度,划清文化遗产中民主性精华同封建性糟粕的界限。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在这里,孔子一方面突出强调了为政以德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法制的重要作用。孟子慨叹,“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在国家治理上,他和孔子一样都主张德法统一。在法家思想影响之下,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并不缺法治精神与实践传统。据记载,秦国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这是中国历史上以法治国取得成功的典型案例。作为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则提出“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 “法令所以为治也”。为此,他构建了一个包括法、术、势在内的法治理论体系。当然,法家所主张与推行的“此种法治有时虽可收富强的速效,但上养成专制的霸主,中养成残忍的酷吏,下养成敢怒不敢言的顺民,或激起揭竿而起的革命”。后来因秦朝过于强调严刑峻法,很快激化了社会矛盾。秦王朝二世而亡,与此有很大的关系。
认真总结吸收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精华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无启迪意义。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要在批判、摒弃人治传统的同时,大力梳理、弘扬传统法治思想的积极价值,并吸收包括西方法治精神在内的一切优秀思想精华与法制建设的成果,宣传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建设健全的法制意识与法律制度,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为民主政治建设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