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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德国护理制度让老人“更有尊严”
2016年06月06日 18:05 来源:新华社 作者:郭洋 字号

内容摘要:德国是欧洲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放眼全球,其老龄化程度仅次于日本。德国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行道红绿灯配有声音提示、住宅区提供无障碍住房。

关键词:护理;德国;老人;尊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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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柏林6月6日专电 综述:德国护理制度让老人“更有尊严”

  新华社记者 郭洋

  德国是欧洲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放眼全球,其老龄化程度仅次于日本。预计2030年德国人口将缩减至不足8000万人,届时一半以上人口年龄将超过48.1岁,80岁以上老人超过630万人。

  随着老年人增多,需要护理的人数也不断攀升。为了减轻老人及其家人身体、心理以及财务上的负担,德国于1995年推出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保险成为继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法定工伤保险之后,德国社保的第五大支柱保险,许多需要护理的老人由此过上了更有尊严的生活。

  德国护理保险的保费为税前收入的2.35%,没有子女的人则需缴纳2.6%。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护理保险的保费由雇主和员工各缴一半,即双方各缴1.175%。退休人员要自缴2.35%。

  护理保险不能承担全部护理费用,部分护理费需要自理。如果老人的退休金或存款不足以支付这笔费用,社会救济部门则会介入,在调查配偶、子女经济状况后,视情况补足护理费缺口。

  老年人常需要家人的护理。德国政府为此推出护理支持金、护理假等,以便人们协调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以护理假为例,如有近亲在家需要护理,人们可申请连续6个月的休假或改为非全职工作。护理者如果在这段时期财务陷入窘境,可向德国家庭和公民社会事务局申请无息贷款;如果护理期结束后无力偿还贷款,可视情况延期偿还或免除偿还。不过,护理假仅适用于拥有15名以上员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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