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 、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关键词:财税改革;事权划分;税收划分;中央地方;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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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由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改为中央税,意味着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划分工作正式启幕。而财税改革重头戏——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也或将于2016年开启。
税收划分即将启幕
早在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2014年6月底,财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获通过,明确了三大任务,除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六大税收制度改革两大任务外,最后一大任务就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而不久前结束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部署2016年财税改革任务中,排在首位的正是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这项改革中即包含中央和地方税收的重新划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次证券交易印花税划为中央税,可以看作是理顺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工作开启。而印花税涉及中央和地方税收重新分配金额并不大,未来可能涉及重新划分的税种包括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也对本报表示,证券交易印花税划为中央税可能意味着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工作开启。
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为何要划分?究竟如何理顺?
楼继伟此前撰文表示,理顺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这一要求综合考虑了我国地方政府承担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实际情况,既有利于保证中央履行职能和实施重大决策,又有利于保障地方既得利益、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目前地方承担过多事权,缺乏可用财力,未来改革方向是增加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
楼继伟认为,在理顺央地税收收入方面,应该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
增值税、消费税划分或将调整
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被普遍认为是将被重新划分归属的税种。
《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明确了2015年财税改革任务,即结合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消费税等税制改革,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
国内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2014年占所有税收收入比重约为26%,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比例是75%:25%。营业税是国内第三大税种,2014年占所有税收收入比重约为15%,属于地方税,是地方主体税种。
不过,为了解决重复征税等问题,2012年开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试点行业扩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只剩最后四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尚未被纳入营改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