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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食品安全治理圆桌会议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2013年12月26日 00:56 来源:《法制日报》2013年12月25日 作者:蒋安杰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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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8日,“亚太食品安全治理圆桌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国际报告厅举行,此次会议由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旨在加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国际合作交流,分享亚太地区食品安全治理的有益经验,共同筹划亚太食品安全治理未来合作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副国别主任何佩德,联合国环境署驻华代表张世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名誉主任陈君石,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王利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以及来自美国哈佛大学、美国杨百翰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韩国国立首尔大学、韩国外国语大学、蒙古国立大学、英国苏塞克斯大学、意大利都灵大学和国内众多院校的食品法研究专家学者近一百人出席了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胡锦光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以亚太食品安全治理的经验分享、食品安全治理的国际经验借鉴、食品安全治理的区域合作与协助为题展开了讨论。会议还通过了《亚太食品安全宣言》。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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