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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查违规招生 监督领导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情况
2014年12月22日 08: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晋浩天 字号

内容摘要:教育部日前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就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职能、监督方式、监督机制和自身建设,提出18项措施。

关键词:违规招生;严查;教育部;领导干部;所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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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晋浩天)教育部日前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就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职能、监督方式、监督机制和自身建设,提出18项措施。

  《意见》指出,要严查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违规招生,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后勤、所属企业、招标采购、附属医院等领域的问题。强化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用车、公务接待、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的监督。

  《意见》强调,要对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解、抽查或重点检查,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情况及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要围绕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职业道德、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和所属企业、采购、基建项目、评审评比评估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协调或参与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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