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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考研成功买作弊器 没收到答案报警被限考
2014年08月01日 11:24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王立军 字号

内容摘要:32岁的邢某假借考研机构之名收取高额学费,为了“保过”,他向考生们发放作弊器、传授使用方式以在考研时进行作弊。与此同时,王某等6名考生因涉嫌作弊,被限制三年内不准予报考研究生。

关键词:作弊;考研;答案;男子;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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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岁的邢某假借考研机构之名收取高额学费,为了“保过”,他向考生们发放作弊器、传授使用方式以在考研时进行作弊。7月31日,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布此案判决文书,依法判处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依法追缴邢某违法所得4万元。

  交了“保过费”没收到答案

  该案案发于今年1月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

  去年11月,考生王某通过网络搜索到沈阳一家考研培训机构,随后与一名自称是武汉某大学专门负责招生的“王老师”取得联系。“王老师”自称认识“出题的老师”,可以拿到部分考题,可以给考生提供“保过”服务。

  虽然培训费用高达两三万元,但一想到能“保过”,对自己考研本来就没有信心的王某决定与“王老师”合作。交完钱后,王某接到了培训电话,“王老师”让他到大东区津桥路天润广场一房间接受“保过”培训。

  去年12月,王某前来参加培训,结果并没有发现培训老师。现场只有一名30多岁的男子,男子拿出来一套作弊器交给了王某。该名男子详细地传授了如何使用、如何接收等操作方法,声称将在考试时给其传送答案。

  王某于是携带着作弊器材参加了考试,却并没有接收到考试的答案。事后,王某要求“王老师”返还培训费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王老师”贩卖作弊器被抓获

  1月19日,大东警方将“王老师”抓获,并从其驾驶的车辆上搜查出81部器材。经辽宁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被扣押的作弊器材均为窃听器材。

  经审查明,“王老师”真实姓名为邢某,今年32岁,系辽宁凌源人,大学文化。2012年12月,邢某因在抚顺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抚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随后,邢某从抚顺转到了沈阳寻找机会。邢某看到考研十分火,遂想到了以“保过”的名义向考生们实施诈骗。

  去年12月,邢某在大东区天润广场租下一处写字间,通过互联网购买用于窃听的专用器材后,提供给考生在今年1月举行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中作弊使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邢某称,在今年1月的研究生考试中,他共传了10多个答案。其接收信号的机器和考试答案是分别花100多元和5000元,从“干我们这行的QQ群里买的”。

  6名考生被限三年不得报考

  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邢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损害国家考试的公平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依法追缴邢某违法所得4万元,上缴国库。与此同时,王某等6名考生因涉嫌作弊,被限制三年内不准予报考研究生。(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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